近日,浔安小区吴先生向浔阳晚报热线反映,称应交房款已交纳,但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扣押交房钥匙。
据吴先生反映,浔安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,2013年拆迁户开始入住。他说,自己当初因无钱一次交清购房款,所以当时就没有拿钥匙。今年,他筹够钱才交清首付房款,办理完成各项手续,准备开始装修新房。但他到小区物业公司去拿钥匙时,物业公司要求其补交自2013年9月1日至今的物业费用约7000元,否则不提供住房钥匙。吴先生说,新房一天也没有住过,基本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,没有理由缴纳这么多的物业费,房屋是自己合法购买的,物业没有理由扣押房屋钥匙。
对此,浔安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桑经理回应,物业费是从房产局给予个人的房屋认定书上显示的时间开始计算,这符北京皇家凯旋房屋装修合物业管理标准,不论户主是否入住都必须交纳,吴先生须补交5年的物业费加装修保证金合计约7000元,其中1500元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工确认无问题后会予以退回。吴先生的物业费他没有权力减免,如果吴先生家庭有困难(属于低保、残疾等),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扶持政策,寻求帮助补贴。桑经理说,吴先生也多次找他沟通,他在权限范围内允许吴先生先交纳4年的物业费,今年的物业费可以缓交,但如果吴先生不交纳物业费,物业公司不会提供住房钥匙。
实习生 陈俊宇 浔阳晚报记者 张新红